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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须知、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

来源:555edu.cn 阅读量: 日期:2010-06-30

 

引进人才对象及待遇

详情请点击:《华侨大学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华大人200933号)

学科领军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海外知名大学的教授;相关领域国内外公认的知名学者、工程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体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或海外知名大学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引进待遇(含安家费、住房补贴,下同):安家补贴30-40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20-50万元、理科15-30万元、文科10-20万元。

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45周岁以下的博士生导师、正高级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应职称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博导、正高引进待遇安家补贴22-30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10-20万元、理科7-15万元、文科5-10万元;

博士副高引进待遇:安家补贴17万元, 科研启动费工科7万元、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引进待遇:安家补贴11万元;科研启动费工科4万元、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同时,享受生活补贴1000/(发放3)

符合学校本年度紧缺专业的博士和其他高级人才,可在现有待遇基础上,各追加1-5万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追加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科研水平特别突出,可在评审后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应聘者须知

200911月起,我校采用人才招聘系统处理求职材料,请应聘者登录华侨大学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rczp2.hqu.edu.cn/zpstar/)进入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材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给个人。

 

    联 系 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     真:0595-22692875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2021

    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hqu.edu.cn/zpstar/(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

    电子信箱:rsc@hqu.edu.cn(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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